雅安市慈善总会会员管理制度
一 、总 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慈善总会会员的规范化管理,根据《雅安市慈善总会章程》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总会会员日常事务和联络协调工作由办公室负责,主要包括入会接洽、入会资料初审、会员档案建立、会员日常联系、会费收缴等工作。
二、入 会
第三条 本会设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会员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章程;
(二)热心慈善事业,积极参加慈善公益活动;
(三)原意履行会员义务,自愿申请加入本会。
第四条 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,向总会提出书面申请。申请入会须提供以下资料:
个人会员:个人身份证、雅安市慈善总会会员(个人)申请表;
单位会员: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、雅安市慈善总会会员(企业)申请表或雅安市慈善总会会员(团体)申请表。
第五条 总会办公室根据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,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进行初审,对符合条件者逐级报总会领导审核后,适时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。
三、会员权利与义务
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(二)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慈善活动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五)开展慈善宣传;
四、管 理
第八条 建立会员档案。总会办公室对所有会员建立专门的会员档案,档案内容包括雅安市慈善总会会员申请表。会员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,严防信息泄露。
第九条 建立会员台账。总会办公室建立会员管理台账,及时准确录入会员信息,更新会员信息变更。
第十条 做好联系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总会定期征求会员意见,广泛吸收会员对工作的建议。在慈善公益领域为会员提供全方位、多形式的参观学习、实践交流、慈善创投 的机会和平台。维护和保障会员合法权益,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。
五、退 会
第十一条 会员要求退会应提交书面申请,被批准退会后应交回会员证。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二条 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本会社会信誉或经济利益造成较严重损失,或违反本会章程情节严重的,经理事会批准,予以除名。
CopyRight @ 2014 雅安市慈善总会 蜀ICP备18019385号-1
联系电话:0835-2226804 地址: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207号 管理后台 明腾西部商务网提供技术支持